2017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
统计公报
乐东黎族自治县统计局
(2018年3月7日)
2017年,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形式和经济发展新常态,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、省委七届二次、三次全会精神,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坚持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五大发展理念,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局,积极实施“山海互动”发展战略,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,呈现出经济持续发展、社会和谐稳定、人民幸福安康的良好局面。
一、综合
(一)地区生产总值
初步核算,2017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(GDP)121.02亿元,比上年增长6.0%(按可比价计算,下同)。其中:第一产业增加值69.57亿元,增长5.7%;第二产业增加值17.06亿元,增长5.6%;第三产业增加值34.39亿元,增长7.0%。三次产业比重为57.5:14.1:28.4。201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详见表1。
(二)人均地区生产总值
按年平均常住人口计算,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5356元,按现行平均汇率计算为3759美元,比上年增长5.4%。
表1:201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
指标名称 |
绝对数(万元) |
比2016年增长(%) |
地区生产总值 |
1210227 |
6.0 |
第一产业 |
695663 |
5.7 |
第二产业 |
170580 |
5.6 |
工 业 |
77906 |
7.2 |
建筑业 |
92704 |
4.3 |
第三产业 |
343984 |
7.0 |
批发和零售业 |
55908 |
7.5 |
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 |
11222 |
9.3 |
住宿和餐饮业 |
30497 |
5.5 |
金融业 |
36161 |
17.9 |
房地产业 |
92912 |
9.6 |
其他服务业 |
113079 |
1.6 |
#金属制品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|
30 |
3.0 |
#农林牧渔服务业 |
4174 |
16.8 |
(三)财政收支
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.06亿元,比上年下降15.2%。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,税收收入5.15亿元,比上年增长4.9%;非税收入2.91亿元,比上年下降36.7%。
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.17亿元,增长0.2%。其中,教育支出10.63亿元,下降8.2%;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.31亿元,增长30.2%;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.15亿元,下降42.7%;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.68亿元,增长4.5%;节能环保支出1.36亿元,增长421.1%;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.32亿元,下降3.5%;农林水支出8.26亿元,增长75.4%;交通运输支出2.34亿元,下降10.4%;住房保障支出1.39亿元,增长15.6%。全年民生支出37.53亿元,增长0.1%。
(四)固定资产投资
2017年,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投资额65.18亿元,比上年下降11.8%。从投资结构看,建安工程59.65亿元,下降4.2%,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91.5%;设备购置1.78亿元,下降55.6%;其他费用9.83亿元,下降51.8%。从投资产业看,第一产业完成投资5116万元,增长186.1%;第二产业完成投资2.95亿元,下降51.1%;第三产业投资完成61.72亿元,下降8.8%。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资金83.55亿元,比上年增长2.6%。其中本年资金来源78.23亿元,下降0.4%,占全部资金来源的93.6%。本年资金中,国家预算内资金12.28亿元,下降13.4%;国内贷款6.51亿元,增长208.4%;债券0.0258亿元,下降87.4%;自筹资金16.64亿元,下降34.0%;其他资金42.77亿元,增长16%。
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。实施城乡基础设施、社会事业和易地扶贫搬迁等一批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,开展重点项目和财政收支“60天大会战”,实现45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8.25亿元。完成莺歌海渔业加工区及配套码头、莺歌海镇(三莺村段)岸滩整治修复、佳西旅游公路连接线、九龙大道通海工程和黄流通海市政道路、抱由市政道路升级改造、乐东中学体育馆、县城自来水取水口迁移等一批项目建设;开工建设龙栖湾岸线修复暨岸滩补砂工程、昌化江山荣水闸、九所新区南区市政道路工程、农村六大交通扶贫工程、抱荷洋高标准农田整治等项目。
(五)深化改革
全面推进重点改革,增强发展内生动力。开展县域“多规合一”改革,完成规划报审并实现成果运用,成立县规划委员会,实现规划管控、提速审批项目建设;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和商事制度改革,取消行政审批事项82项,衔接下放事项95项;行政体制改革进程加快,探索行政综合跨部门执法,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,逐渐完善县、镇、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;整合统一“12345”政府综合服务平台,行政管理质量和水平有效提升;深化农村综合改革,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;完成农垦设“居”改革工作,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属地化基本实现;实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,国有林场改革取得新进展。
二、人民生活和民生事业
(一)居民收入
2017年乐东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26元,名义增长9.4%。其中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563元,名义增长8.5%,环比名义增长42.3%,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337元,同比增长5.0%;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175元,名义增长9.2%,环比名义增长45.2%,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05元,同比增长8.4%。住户存款109.98亿元,增长18.4%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总面积25平方米;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总面积40平方米。
(二)就业
就业渠道不断拓宽,2017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912人,比上年下降22.2%;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.7%,降低0.4个百分点。农村劳动力转移5103人,下降15.7%。
(三)保障性住房
全年新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044套,下降10.2%,新开工建设面积6.99万平方米,增长49.4%;建成1350套,下降34.5%,建成面积10.32万平方米,增长6.9%;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00户,竣工面积6.53万平方米,竣工率100%。
(四)教育
实施科教兴县战略,全年财政用于教育10.62亿元。强化校长和师资队伍建设,不断优化育人环境;基本完成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,全面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;乐东中学被评为“省一级学校”,佛罗中学、九所中学、九所中心学校和万冲中学通过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;22所幼儿园被评为等级幼儿园,8所民办幼儿园被确认为普惠性幼儿园。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学校232所。其中,幼儿园87所,小学114所,普通初中25所(初级中学11所,九年一贯制学校14所),普通高中5所(完全中学4所,高级中学1所),特殊教育学校1所。专职教师5805人。其中,高中教师858人,初中教师1537人,小学教师2760人,幼儿园教师630人,特殊学校教师20人。在校学生数77482人。其中,高中学生10332人,初中学生18295人,小学学生37275人,幼儿园11508人,特殊学校学生72人。
(五)医疗卫生
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持续提升,全年医疗与计划生育投入5.68亿元,4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,除中药饮片外实行零差价销售,让利患者889.65万元;14家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,让利群众376.06万元。7家农场医院并入地方乡镇卫生院,全县设立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。推动县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,构建县镇村三级联动。组建家庭医生队伍,实现服务普通群众签约5.12万人,贫困户签约100%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持续夯实,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;免费为新婚夫妇和农村妇女共1.9万人提供健康检查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381462人,增长1.1%;新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7.9%,比上年提高2.8个百分点;年末全县有卫生机构33家,病床位数1540张,增长6.6%。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712人,增长1.1%。其中注册执业(助理)医师534人,增长5.1%;注册护士769人,增长4.1%;药师83人,增长13.7%;检验人员63人,下降3.1%。全年报告甲、乙类传染病发病人数3267人,增长13.8%,没有甲类传染病人和报告死亡人;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每十万人为0.69%,比上年提高0.08个百分点。
(六)社会救助和福利
全年抚恤、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730人。年末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446人,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8805人,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人数746人。全年实施医疗救助4324人次;其中,城市医疗救助775人次,农村医疗救助3549人次。全年救助灾民6737人次,投入救灾救济资金79万元。全县共销售福利彩票62万元。严格低保审批,实行动态管理,新增城乡低保户1571户4241人,发放受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269户244万元、城乡医疗救助金3876人1571.48万元。建设4个常年“菜篮子”基地,实现蔬菜生产量5841吨,自给率达87.7%。落实城乡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,发放低收入群体临时补贴8.85万人次。调整机关事业及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,人均分别每月增加193元和117元。
(七)社会保险
年末,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7217人;其中,在职人员24846人,离退休人员22799人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7217人;其中,在职人员24630人,退休人员22587人。参加工伤保险21639人;参加生育保险23207人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.2%。
(八)扶贫攻坚
脱贫攻坚富有成效。按照精准识贫、精准脱贫的总要求,举全县之力推进脱贫攻坚。整合扶贫资金2.39亿元实现脱贫4143户17789人,贫困发生率下降至2.5%,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16.56%。8个整村推进贫困村实现脱贫出列,顺利完成尖峰镇翁毛试验场村生态扶贫移民易地整村搬迁。
(九)安全生产
全年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。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8起,比上年下降21.1%。其中死亡23人,比上年下降32.3%;直接经济损失492.4万元,比上年增长229.5%。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79起,比上年下降31.3%;造成死亡18人,比上年下降45.4%;直接经济损失33.2万元,比上年下降38.97%。火灾事故发生26起,比上年增长23.8%,没有造成死亡人数;直接经济损失68.2万元,比上年增长70.5%;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3起,比上年增长2.0%,死亡人数5人,比上年增长4.0%,直接经济损失391万元,比上年增长610.9%。
三、国民经济各行业
(一)农林牧渔业
2017年,全县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103.46亿元,增长5.7%。其中:种植业总产值83.28亿元,增长7.2%;林业总产值5.12亿元,下降6.6%;牧业总产值9.04亿元,增长5.9%;渔业总产值6.02亿元,增长2.6%;全年完成田洋综合整治15个共5.76万亩;完成7个土地开垦开发整理项目,新增耕地6391亩。启动“共享农庄”万冲金菠萝基地试点项目。稳定粮食生产,持续大力发展冬季瓜菜生产,实现瓜菜收获面积57.24万亩,总产量80.8万吨;水果收获面积27.67万亩,总产量38.71万吨。南繁制种面积稳定11万亩,吸引全国25个省区市的南繁科研育制种单位255家。产业组织化、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升,累计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886家,参股农民1.05万人,带动农户从业1.25万人次。推进海淡水养殖,实现海水养殖产量5453吨、淡水养殖产量1.16万吨。扩大畜牧养殖场规模,畜牧业规模化养殖场达580家。农林牧渔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见表2:
表2: 2017年农林牧渔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
产品名称 |
单 位 |
绝对数 |
比上年增长% |
粮食 |
吨 |
118218 |
-9.7 |
蔬菜(含菜用瓜) |
吨 |
531546 |
-3.0 |
瓜果类(指果用瓜) |
吨 |
276548 |
4.8 |
其中:西瓜 |
吨 |
17587 |
-9.4 |
甜瓜 |
吨 |
13116 |
0.3 |
哈密瓜 |
吨 |
220474 |
14.2 |
水果 |
吨 |
387132 |
0.1 |
其中:香蕉 |
吨 |
201452 |
-1.5 |
芒果 |
吨 |
122434 |
-3.1 |
荔枝 |
吨 |
3788 |
6.8 |
龙眼 |
吨 |
16742 |
0.8 |
橡胶(干胶) |
吨 |
14072 |
4.0 |
椰子 |
万个 |
498 |
-2.8 |
槟榔 |
吨 |
14870 |
1.5 |
肉类总产量 |
吨 |
28972 |
2.0 |
其中:猪肉 |
吨 |
18962 |
2.1 |
牛肉 |
吨 |
1810 |
-1.3 |
禽肉 |
吨 |
5725 |
6.0 |
禽蛋产量 |
吨 |
1912 |
17.0 |
水产品总产量 |
吨 |
39396 |
-4.0 |
其中:海水产品 |
吨 |
26008 |
-7.5 |
淡水产品 |
吨 |
13388 |
3.6 |
2017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73万千瓦,比上年下降0.2%;拖拉机0.81万台,增长3.8%;农用运输车0.54万辆,增长1.1%。全年化肥施用量(折纯)5.1万吨,增长0.3%;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4.1千公顷,增长1.1%。
(二)工业和建筑业
工业。2017年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23.66亿元, 增长1.5%。其中: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0.47亿元,增长2.6%;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3.19亿元,增长2.3%。规模以上工业按轻重工业分,轻工业没有产值;重工业产值值20.47亿元,增长1.2%。按经济类型分,国有企业产值16.47亿元,增长1.0%,其他经济类型工业完成产值4.0亿元,增长2.3%。在4家规上工业企业中,火力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341922万千瓦时,下降5.7%;黄金开采企业完成黄金产量1316千克,增长4.9%;供电业完成供电量64947万千瓦时,增长10.2%;水泥制品制造企业完成商品混凝土24.78万立方米,增长43.8%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销售产值20.23亿元,产销率达99.0%。
建筑业。全县建筑业完成增加值9.27亿元,增长4.3%。全县资质内建筑业企业1家;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0.0万平方米,下降21.1%。
(三)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
全年全县批发零售业完成增加值5.59亿元,比上年增长7.5%;住宿餐饮业完成增加值3.05亿元,比上年增长5.5%。
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.89亿元,比上年增长9.8%。按经营地分,城镇零售额29.69亿元,增长9.8%;乡村零售额3.2亿元,增长10.1%。按消费形态分,商品零售额26.6亿元,增长8.7%;餐饮收入6.29亿元,增长11.3%。
(四)旅游业和房地产业
旅游业。积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,成立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、旅游巡回法庭,建设完成旅游厕所9座。通过海南综合招商活动和30周年县庆招商引资推介会,成功签约11个镇城市化和旅游化改造、南繁小镇等37个项目。加大扶持乡村旅游景点、休闲农庄及精品农家乐发展,研发特色旅游产品。旅游接待能力不断增强,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06.37万人次,增长27.0%,接待旅游过夜人数人数84.1万人次,同比增长50.6%;实现旅游总收入6.51亿元,增长21.7%。
房地产业。全年全县房地产业实现增加值9.29亿元,比上年增长9.6%。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3.36亿元,比上年下降-24.9%。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到位资金46.25亿元,比上年增长20.1%,比实际完成投资额多22.89亿元,资金到位率为197.9%。其中本年资金来源41.59亿元,增长14.0%。本年资金中,自筹资金1.38亿元,下降75.6%;国内贷款1.0亿元,下降3.8%;其他资金39.22亿元,增长98.0%。2017年商品房销售面积42.86万平方米,比上年增长30.0%;销售额44.96亿元,增长68.8%。全县商品住宅销售6163套,增长29.4%。其中现房销售2028套,增长16.6%;期房销售4135,增长36.8%。全年共完成销售额44.96亿元,增长68.8%,商品房销售均价达到10490元。
(五)交通运输和邮政业
全年全县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完成增加值1.12亿元,增长9.3%。全县旅客周转量42618万人/公里,比上年增长14.3%;货物周转量6151万吨/公里,增长7.2%。全年电信业务总量增长87.6%,邮政业务总量增长21.4%。
(六)金融业和保险业
金融业。2017年全县金融业完成增加值3.62亿元,增长17.9%。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61.59亿元,比年初增长19.7%。其中,境内存款161.16亿元,比年初增长19.7%;全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69.27亿元,比年初增长28.6%。其中,境内贷款69.24亿元,比年初增长28.8%;住户贷款20.06亿元,比年初增长53.2%。短期贷款4.94亿元,比年初增长45.4%;中长期贷款15.12亿元,比年初增长56.0%。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49.18亿元,比年初增长20.9%。
保险业。年末全县原保险保费收入10622万元,增长10.1%。其中财险4646万元,增长26.3%;寿险4755万元,下降6.8%;意外险252万元,增长3.3%;健康险969万元,增长54.3%。
四、文化和体育
开展黎族苗族“三月三”传统节日活动,成功举办30周年县庆,《哈黎竹竿舞》获2017年(首届)海南国际竹竿舞邀请赛总冠军。大力发展全民健身活动,提高竞技体育水平,县少年业余体育学校被评为“全国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”。“黎族文化剪纸”被列为海南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。在9个镇建成30间文体活动室,夯实农村文化阵地。年末全县共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(不含社会民营团体)1个,文化艺术馆1个,档案馆1个,公共图书馆1个。全县有线电视用户达3.34万户。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4.8%,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7.0%。全县运动健儿在全国体育运动会比赛中获得奖牌13枚,其中获得银牌7枚、获得铜牌6枚。
五、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
(一)节能减排。初步测算,2017年全县单位GDP能耗为0.3135吨标煤/万元,下降1.29%;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0.02吨标准煤/万元,下降10.18%;单位GDP电耗735.12吨标准煤/万元,增长0.59%。年末全县有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个,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日处理污水0.82万立方米,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%。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,淘汰黄标车211辆。启动“一巩双创”创建活动,推动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,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继续保持全省各季度评比前三名。城区垃圾处理率达98%,镇村垃圾处理率达95%;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,被授予“国家卫生县城”称号。
(二)生态环境
加大水体、大气、土壤污染治理,以中央环保专项督察和国家海洋专项督察为契机立行立改。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、省环保厅信访处和县信访局批转来环境投诉信访件116件,来访7件,来访19人次。310件环境信访件中涉及水污染44件,大气污染186件,噪声污染65件,固体污染15件。办结299件,办结率高达95%。责令整改59家企业,立案处罚15家单位和企业,罚款金额1477.9771万;海洋督察10批整改件11宗;开展卫片执法检查,查处违法用地102宗,拆除违法建筑95栋(间)6.35万平方米。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,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46宗。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,实施“河长制”,对128条河流设立县级河长15名,镇级河长68名。
实施“绿化宝岛”大行动,完成造林绿化面积9005亩,增长20.8%;森林覆盖率达到64.5%,比上年提高0.5个百分点。县城建成区园林绿化覆盖率为38%。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,2017年新建20个文明生态村,累计达到493个。年末全县有自然保护区3个,其中国家级1个,省级1个,县级1个;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7121.66公顷。其中国家级9611.27公顷,县级138.92公顷。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18种,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105种;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9种,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39种。
空气质量总体优良。2017年,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.9%,有效监测天数为350天,优级天数为350天,占85.8%,良级天数为46天,占13.1%,轻度污染天数为4天,占1.1%,无中度污染等其他现象,二氧化硫(SO2)、二氧化氮(NO2)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年平均浓度和一氧化碳(CO)特定百分位浓度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,细颗粒物(PM2.5)年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,与2016年相比,PM10年平均浓度下降了8%,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下降了60%,臭氧特定百分浓度上升了8%,其他污染物基本持平。
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,水质总体优良。2017年,地表水国控断面:昌化江乐中断面、跨界桥断面达到Ⅱ类水质标准,乐罗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,符合水质管理目标要求。省控断面为抱由饮用水源取水口断面、山荣断面、抱伦断面、扬力村断面、道飞村断面符合Ⅲ类以上水质要求,石门水库属Ⅳ类,地表水达标率占90%。
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,绝大部分近岸海域处于清洁状态。2017年,全县近岸海域海水检测水质达到Ⅰ类标准,符合管理目标要求。
年末全县有国家三级环境监测站1个,环境监测人员11人,全年环保系统投入环保资金100万元。
六、人口
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推算,全县人口出生率14.28‰,死亡率5.48‰,自然增长率8.8‰,控制在年初预期目标以内。全县年末常住人口47.91万人,城镇人口比重提高到37.99%。年末,全县户籍人口537403人,比上年增加3020人。按性别分,男性281524人,女性255879人。按年龄分,0-17岁116235人,占21.6%;18岁-34岁165086人,占30.7%;35岁-59岁182499人,占34.0%;60岁以上73583人,占13.7%。
注:
1.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,最终核实数以《乐东统计年鉴—2018》刊发数据为准。
2.公报中生产总值、各产业增加值、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,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。